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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神浮報案溢付52+2億已返還 審計部指國軍對美軍購仍有5項缺失
113年截至8月底美方拒賠之供補不符案件統計。(圖取自審計部113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
〔記者方瑋立/台北報導〕為建構現代化及不對稱戰力,我國持續透過對美軍購取得資電、制空、制海與國土防衛等聯合作戰所需裝備及後勤支援品項。審計部今(29)日公布113年度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國防部及所屬在對美軍購的執行與管理上,仍存有價格稽核機制、預付款滯存、老舊案未結案、列有「非特定需求品項」預算,以及申請賠償逾期等5項缺失,應研謀改善。
審計部揭露,雷神公司因向美國國防部提供不實資訊、重複收費,造成愛國者二型飛彈性能提升暨愛國者三型飛彈系統採購案等兩項軍購溢收及賠罰金額達1億6202萬美元(約新台幣52億餘元),相關款項已全數返還繳庫,另超收行政管理費612萬美元亦已於去年12月繳回。然而報告指出,此案顯示現行軍購價格稽核機制不足,恐導致行政管理費用隨之高估,應全面清查雷神相關案項,如有類似情形,應協請美方爭取退還。
對此,國防部回復,將持續透過美國在台協會(AIT),請美方針對我國軍購案議約內容增加稽核及查驗頻次,並請合約審計局等單位清查雷神其他案,有關本案溢收行政管理費合計612萬餘美元(約台幣近2億元),已於113年(2024年)12月10日 返還繳庫。
其次,審計部指出,國軍部分主要裝備早於103年與109年間完成交裝,但其初次備份件至今仍未交運,導致軍購案預付款項長期滯存美國聯邦儲備銀行,餘額比待補物資金額高出逾1億美元。國防部回應,已請美方退還8353萬美元(約台幣27億餘元),並要求加速交運。
報告點出,國軍執行逾20年之老舊軍購案截至去年底達17項,其中14案已供補完成、尚未完成有3案,部分案件的業管單位未依規定納入季度管制會議檢討,部分完成案也未納入年度軍購對帳會議、協請美方辦理快速結案。國防部也承諾將改善並請各單位將2年以上軍購案納入對帳會議,強化結案管制。
審計部也發現,除空軍鳳翔專案(F-16V採購案)外,仍有部份以國軍「作業維持費」為款源的軍購案簽署發價書已逾3至8年,仍列有「非特定需求」品項金額達1103萬餘美元(約台幣3億餘元)。國防部表示經檢討已無相關使用需求,已著手修正發價書刪除非特定需求品項。
最後,針對美方規定供售物資交運後一年內須提出供補不符申請限制,審計部統計,截至今年8月底,陸、空軍因逾期申請導致美方拒賠的供補不符案件達30件,金額累計64萬8606美元(約台幣1927萬餘元),主要原因為品質不良、包裝瑕疵與運損等,建議參採海軍會同技術代表,從高單價總成開始「逐項開箱」作法。
對此,國防部已於今年2月於軍購管理系統增設「洽賠案件管制預警」功能模組,避免作業延誤影響洽賠,並要求三軍比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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