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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意圖對台「長臂管轄」 國安局:掌握協力團體個人由權責機關查處
中國意圖形塑對台「長臂管轄」恫嚇台灣動作頻頻,引發全國憤慨,國安局今在立院報告指出,將依法反制中共滲透,國安局協調統合國安情報團隊,掌握協力中共傳散恫嚇爭訊、配合中共舉報與制裁作為的團體及個人,因相關作為違反我國《國家安全法》、《國家情報工作法》、《 刑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若有具體事證,國安局將提供權責機關依法偵處。圖為國安局長蔡明彥先前在立院委員會報告。(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記者羅添斌/台北報導〕中國意圖形塑對台「長臂管轄」恫嚇台灣動作頻頻,重慶公安局聲稱「立案調查」民進黨立委沈伯洋,引發全國憤慨,國安局今在立院報告指出,將依法反制中共滲透,國安局協調統合國安情報團隊,掌握協力中共傳散恫嚇爭訊、配合中共舉報與制裁作為的團體及個人,因相關作為違反我國《國家安全法》、《國家情報工作法》、《 刑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若有具體事證,國安局將提供權責機關依法偵處。
對於中共對臺長臂管轄策略及樣態雨國安局在報告中表示,中共對臺「長臂管轄」或「跨境鎮壓」,係以統一臺灣為終極目標,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及軍事等層面,採取各種威脅及干預手段,冀圖在國際孤立臺灣,削弱臺灣主權地位,並在臺內部營造心理恐慌及對立氣氛。
在案例分析上,國安局指出,一是修法擴增國安管轄範圍,中共近年陸續修訂或頒布《國安法》、《反間諜法》、《反恐法》、《網路安全法》、《港版國安法》等國安法規,並要求各級政府機構、企業、社會團體及公民,配合保防、反恐、網路金融管制等措施,增添國人赴「中」遭無端羅織罪名的風險。
二為設立反獨懲治舉報機制。中共於去( 2024)年6月發布《懲獨22條意見》,訂定臺獨犯罪樣態及刑責,並授權「中」方法院可進行「缺席審判」;同年8月,國臺辦網站增設「依法懲治臺獨分子專區」,列舉所謂「臺獨頑固分子」清單,並操作舉報制度,企圖將反獨法令向我境內延伸。
第三是媒宣我公民遭判刑實例:中共依照境內法令,逮捕我國人逕自審判,如指控李明哲、楊智淵等人,違反其所謂「顛覆國家政權罪」、「分裂國家罪」、「煽動分裂國家罪」,加以逮捕、囚禁、判刑,嗣透過「中」方官媒進行媒宣運用。
第四是公布名單立案懸賞通緝:中共國安部、地方公安局,近期多次發布「懸賞通告」,公開我國人個資,指控渠等為我國軍操作之網軍,或建立「臺獨分裂組織」,立案啟動偵查、追責,並懸賞違法線索,意圖製造我社會不安,營造對臺具司法管轄權 假象。
第五為制裁企業增強威懾力度:國臺辦於今年6月,宣布制裁「臺獨頑固分子」親屬設立之公司,禁止「中」方組織、企業、個人與該公司進行交易及合作;另中共官方旗下網媒於今年10月,指控部分臺企與我國軍合作,宣傳「拒統」,謀擴大「懲獨」威嚇效果。
在應處作為上,國安局表示要強固國內安全維護,針對中共臚列「涉獨清單」,國安局賡續指導國安情報團隊,注蒐中共利用在地協力者或黑幫組織,滋擾、危害國內特定人士或企業相關情訊,預做防處;另請警政署加強必要之安維部署,確保人身安全。
在依法反制中共滲透上,國安局協調統合國安情報團隊,掌握協力中共傳散恫嚇爭訊、配合中共舉報與制裁作為之團體及個人,因相關作為違反我國《國家安全法》、《國家情報工作法》、《刑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若有具體事證,國安局將提供權責機關依法偵處。
另為提升國人風險意識,國安局表示,中共透由制定《國安法》、《懲獨22條意見》等作為,對臺威嚇、監控特定對象,形塑對臺管轄權,國安局將續密注中共對臺各類作為及安全威脅,適時揭露中共圖謀,提醒赴「中」風險,提升國人安全意識。
在強化國際友盟合作方面,國安局指出,中共「跨境鎮壓」不法舉措,向為國際社會所不容,國安局綿密與國際合作友方及與我理念相近國家聯繫,強化情報合作及分享機制,機先掌握中共「長臂管轄」 圖謀及作法等情訊,即時應處並爭取友盟國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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