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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作戰已顛覆傳統部隊分工 顧立雄:全面檢討戰鬥部隊定義
包括M1A2T戰車等裝甲兵基層部隊,就可以領取第一類型戰鬥加給。(資料照)
〔記者涂鉅旻/台北報導〕現代戰爭型態不斷轉變,除了傳統的三軍部隊,資電網路、無人機等部隊也逐漸成為戰場要角,但國軍現今的「戰鬥部隊勤務加給」,主要發放對象有限。國防部長顧立雄今日表示,現代作戰類型已逐漸朝聯合作戰型態發展,在此概念下,確實必須全面性檢討戰鬥部隊定義。
政府定義「戰鬥部隊」,主要是直接與敵軍從事作戰的部隊,或者協同主戰部隊提供戰鬥支援者。國軍針對二種對象發放「戰鬥部隊勤務加給」,第一類型單位每月可多領5000元,主要是陸軍步兵、砲兵、裝甲兵、海軍艦艇、海軍陸戰隊、空軍防空飛彈指揮部、憲兵202指揮部所屬連級單位;第二類型單位則是第一類型單位所轄營部連,每月可多領3000元。
不過,隨著現代戰爭型態轉變,包括可能投入作戰任務的憲兵部隊,多數也不在加給範圍內。國防部最新一份書面報告陳述,第一類戰鬥加給擬從5000元增至1萬2000萬,第二類戰鬥加給從3000元增至7000元,另研擬網路戰、戰航管及電偵3項勤務加給,於今年6、7月核定。
國防部長顧立雄。(記者王藝菘攝)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日邀請國防部長顧立雄,針對「軍人薪資待遇結構現行作法檢討及未來調整規劃」進行報告、備詢,民進黨立委羅美玲對於加給一事表示關切。顧立雄說,行政院有定義戰鬥部隊內涵,包括直接與敵軍作戰或協同作戰並提供戰鬥支援者,但現代作戰類型已逐漸朝聯合作戰型態發展,在此概念下,確實必須全面性檢討戰鬥部隊定義。
顧立雄也說,根據「軍人待遇條例」規範,「本俸」屬於軍公教一體待遇,各階級俸給、俸點與軍公教連動,而且有衡平性規範,因此「加給」才會出現軍人條例中,依照危險性、技術性、高專業性、高繁重性等職務提高待遇、留住人才。若每名官兵薪資相同,就會有「既然薪水一樣,為什麼要挑危險工作做」,因此國軍設計薪資待遇時,均有整體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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