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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將採購20餘萬架無人機 資深人士:應採取「最有利標評選」
國防部將採購20餘萬架攻擊型無人機在內的各式無人機,但當前我國無人機採購仍面臨著結構性的兩難:國外採購雖產品成熟,但價格高昂且後勤維修受制於人;國內採購雖具備價格優勢與地利之便,但產業規模與技術縱深仍待扶植。圖為海軍陸戰隊日前施放陸用型監偵無人機,進行海域覺知探查。(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羅添斌/台北報導〕國防部日前發布1.25兆元軍購特別預算中,可公開說明資料指出,將採購20餘萬架攻擊型無人機在內的各式無人機,以及無人艇1000餘艘,但熟悉無人載具發展政策的資深人士認為,當前我國無人機採購仍面臨著結構性的兩難:國外採購雖產品成熟,但價格高昂且後勤維修受制於人;國內採購雖具備價格優勢與地利之便,但產業規模與技術縱深仍待扶植。
他建議,為有效促進國內無人機產業發展,同時兼顧國家安全與技術迭代的快速需求,政府採購策略不應僅視為單純的「設備買賣」,而應視為引導產業升級的政策工具。因此,摒棄以價格為唯一考量的傳統招標模式,轉而採取「最有利標評選」,並搭配嚴格的供應鏈查核機制,將是確保國產無人機「質優、價穩、資安無虞」的關鍵路徑。
根據國防部公佈的無人載具及反系統採購數量,國防部擬採購反甲型無人機飛彈系統ALTIUS-700M 1554架、ALTIUS-600ISR 478架,以及濱海監偵型、濱海攻擊型(沉浸、投彈、自殺)等各類無人機20餘萬架、無人艇1000餘艘,與各類無人機反制系統。
副總統蕭美琴到嘉義縣「亞洲無人機 AI 創新應用研發中心」參訪,並與產業座談。(資料照,總統府提供)
熟悉政策的資深人士指出,相較於我國採購國外裝備時,多以「完全符合使用需求」為最高指導原則;國內採購卻往往僅設立「最低及格標準」;並在單純的「公開招標」機制,以最低價得標。這種「低標門檻、價格導向」的模式,極易導致廠商陷入削價競爭的紅海。惟須兼顧獲利導向的情況下,在成本壓縮的廠商被迫犧牲長期的研發投入,甚至為壓低報價而冒險選用廉價但資安風險高的零組件。此舉無異於「劣幣驅逐良幣」,不但無法扶植產業,反而扼殺了具備研發實力與品質堅持的優質廠商。
他說,相對而言,改採「最有利標評選」則能扭轉此一局勢,將「國產化比例」、「資安防護能力」、「供應鏈透明度」及「技術創新」等關鍵指標納入評分項目。透過評選機制,政府能篩選出願意深耕技術、配合國家資安政策的優良廠商,回歸「符合需求」的採購初衷。這不僅單純是購買硬體,更是投資國內產業的未來競爭力,讓採購預算發揮最大的產業外溢效果。
他強調,無人機技術日新月異,硬體更新週期極短,為避免採購規格一經公告即面臨過時的窘境,招標文件應避免鎖死特定的硬體型號或細部設計(設計性規格),而應改採「功能性規格」。
在具體招標的建議上,他認為,採購方應訂定飛行時間、抗干擾能力、圖傳距離、酬載重量等核心效能的「限標準」。只要廠商能運用最新技術達到或超越這些標準,即符合資格。此外,依據《政府採購法》,可在招標時預留「後續擴充」條款。若得標廠商在履約期間展現優異的技術升級能力與配合度,機關可直接針對升級後的機型辦理擴充採購,無須重新招標。這不僅降低了行政成本,更能鼓勵廠商持續投入研發,跟上國際技術迭代的趨勢。
資深人士認為,在確立以最有利標扶植產業的同時,確保產品「乾淨」、排除紅色供應鏈滲透,是國產無人機採購的底線,這需要一套全程監管機制:
源頭阻絕:投標前嚴查廠商股權結構,透過經濟部投審司剔除陸資背景企業。
關鍵鎖定:契約明定飛控、導航、通訊及圖傳等核心模組嚴禁使用陸製元件,並要求列出廠牌產地清單。
實質驗收:採行「文件溯源」與隨機「拆機檢查」,針對電路板晶片進行物理性審驗,防堵偽標或混用陸製零組件。
他表示,無人機的採購策略攸關國家安全與產業發展。透過政府採購法「最有利標評選」篩選優質廠商、以「功能性規格」適應技術變遷,並透過「嚴格查核」排除紅色供應鏈,更將國外採購的高昂成本轉化為國內產業的研發動能。這不僅能確保國軍與不同公部門使用到安全、先進的無人機,更能為臺灣建立起一支具備國際競爭力的無人機國家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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