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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鷹」高教機接替F5戰備任務 空勤加給表未同步 被審計部揪出
空軍在去年8月於岡山基地舉辦「雷虎小組傳承交接典禮暨勇鷹高教機噴煙性能展示」,我國最新研發的「勇鷹號高教機AJT」。(資料照,記者陳逸寬攝)
〔記者羅添斌/台北報導〕勇鷹高教機已於112年度接替F-5戰機執行訓練及戰備任務,該機型飛行員領有空勤加給加成增支,但審計部查核時發現,國防部的空勤勤務加給表卻沒有同步納入該機型,審計部遂於114年5月函請國防部檢討改進。經追蹤改善情形,國防部已修訂國軍志願役加給表及空勤勤務加給表,納入戰鬥部隊新編成單位及勇鷹高教機,俾相關單位據以辦理加給資格審核及核發作業,以保障國軍官兵權益。
由漢翔公司產製的「勇鷹」高教機,現已接替退役的F-5戰機、AT-3「自強」高教機,成為飛行學官受訓的主要機種,原由T-34、AT-3和F-5分別擔綱的飛行學員「3階段、3機種」訓練制度,轉為「3階段、2機種」制,由勇鷹統一執行戰鬥組、部訓組任務,提升培訓效能。
空軍新一代雷虎小組,去年十月在國慶大典上,駕駛勇鷹高教機大展飛行特技,帥氣完成雙十處女秀。(國防部發言人官方Facebook)
審計部在發表「重要政府審計資訊」中指出,國防部依據軍人待遇條例報奉行政院核定之國軍勤務加給計18種,主要係對從事危險性、技術性工作者或依其勤務特性之給與,經審計部查核發現,國軍志願役加給表之戰鬥部隊增支加給匡列單位、空勤勤務加給表之適用機型等未依組織編裝調整滾動修訂,經函請檢討改善,已檢討修訂相關勤務加給表,俾各單位據以辦理勤務加給發放作業。
審計部指出,國防部為提升志願役官兵薪資待遇及考量飛行人員從事勤務具相當危險性,奉行政院核定增訂2類型戰鬥部隊加給及空勤勤務加給,並訂定國軍志願役加給表及空勤勤務加給表。
然而,審計部於114年4月查核發現,國防部109至113年度陸續編成之戰鬥部隊支領相關戰鬥部隊加給,惟尚未納入國軍志願役加給表匡列單位;另勇鷹高教機已於112年度接替F-5戰機執行訓練及戰備任務,該機型飛行員領有空勤加給加成增支,惟空勤勤務加給表尚未納入該機型,審計部遂於114年5月函請國防部檢討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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