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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海軍兩棲艦艇不再由飛官擔任艦長 航艦艦長養成管道縮減
美國海軍的兩棲艦艇,將不再由飛官出任,圖為美軍奇爾沙治號兩棲突擊艦。(路透檔案照)
〔記者涂鉅旻/綜合報導〕美國海軍調整艦艇指揮人事制度,根據美國海軍作戰部長考德爾(Daryl Caudle)上將日前發布的備忘錄,美國海軍自2028財年開始,海軍飛行員將不再擔任兩棲作戰艦指揮官,此舉也代表,過去作為晉任航空母艦艦長重要歷練之一的大型艦艇指揮經歷,未來開放給海軍飛官的名額將有所減少。
外國軍聞媒體USNI NEWS報導指出,依美國海軍現行制度,要擔任核動力航艦艦長的海軍軍官,除須完成核動力專業訓練,並曾任航艦副艦長,通常還需具備大型艦艇指揮經歷,且這個職缺多半由海軍飛官擔任。兩棲突擊艦、船塢運輸艦等大型兩棲艦艇,長期被視為海軍飛官取得相關資格的主要途徑之一。
然而,隨著新規定上路,美國海軍飛官將不得再指揮包括「黃蜂級」、「美利堅級」兩棲突擊艦,以及「聖安東尼奧級」兩棲船塢運輸艦等兩棲艦艇,使其可累積大型艦艇指揮經歷的機會相對縮減,未來僅能指揮遠征海上基地艦(ESB)、兩棲指揮艦、潛艦補給艦等少數艦艇類型。
考德爾表示,會做出這項調整,主因在於兩棲艦艇整體妥善率長期偏低,美國海軍在過去兩年間,已針對相關問題進行檢討,並試圖找出根本原因與改善方案,其中一項重要作法,即是將兩棲艦指揮權限,集中由水面作戰軍官體系負責,以運用其在艦艇維修、系統運作與兩棲作戰方面所累積的專業經驗。
針對海軍飛官未來的職涯發展,美國海軍表示,已同步檢討相關指揮職缺配置,並評估航艦艦長資格中「大型艦艇指揮經歷」的必要性,研議是否透過其他培訓方式,培養飛官的海上指揮能力。相關制度調整與配套作法,仍在持續檢討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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