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軍審制重新上路缺額百人以上 軍法官招募擴大至備役軍官
前國防部南部地方軍事法院中部審判庭外觀。(本報資料照)
莊文仁/核稿編輯
〔記者吳哲宇/綜合報導〕國軍時隔12年重啟軍事審判制度,為恢復審判能量,國防部積極招募軍法官新人,根據最新招募簡章,招募對象也從原本現役軍官及未役青年,擴大招募至備役軍官,資格門檻與現役軍官同。軍方對此相當重視,由副部長任召集人指導甄選,常務次長、軍事法院院長及檢察長,和法律司長及司一級幹部,皆為甄選口試委員。
根據國防部最新軍法官招募簡章,軍法官招募對象包含,現役軍官、備役軍官及未役青年,三者報名資格相同,皆須律師考試、司法事務官考試、檢察事務官考試或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法制類科及格;在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法律學系或法律研究所畢業,而在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任教授、副教授3年、助理教授4年或講師5年,講授國防部所定主要法律科目(主要法律科目係軍法官考試規則所定之科目:憲法、民法、刑法、刑事訴訟法、陸海空軍刑法、軍事審判法、刑事政策)2 年以上,有法律專門著作,經審查合格,具有薦任職任用資格。
其中,現役軍官須為45歲以下,備役軍官上尉者40歲以下,中尉以下限制則為35歲,另未役青年限制為32歲,報名日期截至今年5月底止。
針對目前軍法官人力,法律司司長沈世偉3月時指出,國軍103年時還有300多名軍法官,後來經過離退及沒有經過有效補充,目前約有100多名具有資格的軍法官。
值得一提的是,軍方對此相當重視,由副部長任召集人指導甄選,常務次長、軍事法院院長及檢察長,和法律司長及司屬4處處長皆為甄選口試委員。不過,除此之外,目前尚未見有外部人士擔任審議委員的其他甄選管道。
國軍時隔12年重啟軍事審判制度,為恢復審判能量,國防部積極招募軍法官新人,根據最新招募簡章,招募對象也從原本現役軍官及未役青年,擴大招募至備役軍官,資格門檻與現役軍官同。(圖片取自招募簡章)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