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情看板》立院國防委員會11/20審議《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草案》
軍方採購的「遙控無人機防禦系統」今年陸續交付三軍各部隊使用,並搭配聯合情監偵掌握周遭空域動態,確保我空防安全。(軍聞社提供)
〔記者吳哲宇/台北報導〕行政院在今年9月通過國防部擬具的《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草案》後,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將於11月20日(一)進行該草案審查。若草案通過,民眾將來未經軍事機關許可,在軍事營區內透過遙控無人機、通訊器材等從事測量、錄影、攝影、描繪、記述等行為,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行政院長陳建仁先前表示,本草案是為強化軍事演習與訓練場域及軍事營區安全勤務的執行,並將軍事營區衛哨安全的執行、武器與器械的使用時機、應變處置、補償措施及違反相關規定的罰則等事項,提升至法律位階加以規範,使各項涉及人民權益措施合於法律保留原則,以確保營區安全與民眾權益,達成國軍建軍備戰與防衛國家安全的目的。
陳院長進一步指出,為提升對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及其他重大設施的防護,前經行政院函請立法院審議通過22項強化關鍵基礎設施保護法案,對實體破壞或虛擬侵害等行為加重刑責,草案亦就重要軍事設施及核心資通系統的實體破壞或虛擬侵害等行為,訂定加重刑責及對未遂犯的處罰規定,期能達到嚇阻不法的效果。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國防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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