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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提案軍人加給應隨物價調整 陳冠廷:物價成長達5%應適度調整

2024/03/01 14:56

民進黨立委陳冠庭提案修法〈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軍人加給調整應跟隨物價,建立調整機制。(陳冠庭立委提供)

〔記者吳哲宇/台北報導〕行政院人事總處日前發出公告,經行政院會同考試院核定,自113年1月1日起調整軍教人員定期退撫(除)給與給付金額4%。而民進黨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新科立委陳冠廷也連署提案擬修正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期望建立軍人加給跟隨物價的調整機制。

陳冠庭表示,近年來國軍招募工作面臨許多困難,國防部要如何提高國軍人才留用比率也是當面必須面對的重大問題。台灣基本工資已連續八年調整,然而軍人相關加給卻從未有相關調整機制,在物價持續上升的影響下,軍人實際待遇如同逐漸縮水。所以他今天在立法院提出〈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的修法,不管是職務加給、專業加給、地域加給或是勤務加給,只要遇到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百分之五時,國防部就應該給予適度調整。

這項提案是由陳冠廷等21位立委連署,草案說明指出,112年12月為例,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達2.7%,指數更達106.58,且台灣基本工資也逐漸提高,若軍人相關加給無調整機制,軍人待遇形同縮水。

提案說明表示,台灣基本工資已連八年調整,從時薪120元調整至目前183元,然而軍人相關加給卻從未有相關調整機制,在物價持續上升的影響下,軍人實際待遇如同逐漸縮水。

提案指出,112年度國軍總人數更為107年以來新低,部分戰鬥部隊編現比更低於80%,近兩年來更有七千餘人因不適服而提前離營,顯見招募及留用之工作相當不易,因此,如何提升軍人待遇,避免薪資變相縮水,才更能留下國軍人才。 

陳冠廷等立委為此提案表示,針對〈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所列之各項加給,應增列於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百分之五時,應予適度調整。 

現行〈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規定,加給分為一、職務加給:對上將、主官(管)人員或職責繁重者加給之; 二、專業加給:對中將以下專業人員加給之;三、地域加給:對服役偏遠、特殊地區或國外者加給之;四、勤務加給:對從事危險性或技術性工作者或依其勤務特性加給之。 目前,現行規定僅表明前項各種加給之給與,由行政院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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