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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我國自我防衛能力 拜登點頭5.67億美元對台軍援
美國白宮29日宣布,拜登拍板對台進行總金額5.67億美元(約新台幣179億元)相關軍事援助。圖為我國砲兵部隊射擊情形。(資料照)〔記者涂鉅旻/綜合報導〕美國白宮於美東時間29日透過備忘錄表示,美國總統拜登在法律授權下,調撥最多5.67億美元(約新台幣179億元)的美軍物資、教育訓練及服務援台;雖美方未敘述具體細節,但我國防部送至立法院的最新報告陳述,美國援台相關舉措可望強化自我防衛能力。
美國白宮29日發布最新一份備忘錄表示,拜登依據美國憲法與相關法律賦予的權利,從美國國防部防禦物資、服務、軍事教育訓練等,調撥最多總價值5.67億美元(約新台幣179億元)的項目援助台灣,但未陳述具體內容。這也是白宮繼去年7月宣布對我國3.45億美元(約新台幣109億元)軍援後,拜登再動用撥款權援台。
白宮備忘錄提到,拜登依據1961年《國外援助法》第506條規範援台,法案內容提及,美國總統可指示自國防部與相關單位,提供軍事物資、教育訓練給台灣,每個財政年度總金額不得超過10億美元。
前國防部採購室主任、國防院委任資深研究員黃希儒去年發表評論分析,美國對外執行國防物資、服務輸出、軍事教育訓練、軍備合作及區域和平維持等合作,主要依據《國外援助法》、《武器輸出管制法》及年度相關授權或撥款法案執行;「撥款行動」為《國外援助法》授權美國總統,可直接運用聯邦機構的庫存資源,進行國防物資暨相關技術服務移轉,支持外國政府或國際組織,應對不可預見緊急情況,或滿足其他法律授權所要求目的。
對於台美軍事合作與援助,國防部今日送至立法院的業務報告書面內容陳述,國軍持續與美國國安團隊,綜合運用各式安合援助手段,包含總統提用權(Presidential Drawdown Authority, PDA,又譯總統撥款權)、外國軍事融資(Foreign Military Financing, FMF)等,加速我方完成接裝訓練,縮短形成戰力期程,強化自我防衛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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