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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武堂》黃勝雄、莫乃光、江雅綺:保衛台灣數位生命線-海纜安全

2025/01/20 11:27

去(2024)年被質疑造成波羅的海海底電纜損壞的中國商船「伊鵬3號」。(歐新社資料照)去(2024)年被質疑造成波羅的海海底電纜損壞的中國商船「伊鵬3號」。(歐新社資料照)

黃勝雄(台灣網路資訊中心董事長
莫乃光(史丹佛大學網路政策中研究學者
江雅綺(台灣海洋大學法政學院教授)

(原文刊載於2025年1月20日自由評論網「自由開講」)

台灣約99%網路頻寬都靠海纜,海纜的重要性如同台灣的「數位生命線」。如果聯外海纜大規模中斷,無法上網,不但日常生活的「滑手機」受影響,更嚴重的還有企業無法運作、國家機構停擺。

全球目前近450條海纜,一年發生約50到100件海纜損害事件,換算全球一條海纜每年約發生0.1到0.2次損害。但台馬海纜年平均損害高達5.1次,為全球平均的25到50倍,已經明顯不符常態。

為了因應局勢,台灣近年已經多管齊下強化通訊韌性與海纜防護機制,例如,海纜業者用船隻巡邏,向靠近海纜的漁船示警,海巡署也透過系統觀測,勸離靠近海纜的船隻,盼減少海纜事故。

數發部也有「推動國際海纜登陸站韌性建設計畫補助案」,業者可申請新建海纜站與2處備援機房的電力與安全防護等設備作為補助項目,以增加台灣聯外的國際海纜數。此外,當海纜或微波無法使用時,數發部也規劃使用SES中軌衛星、OneWeb低軌衛星系統來做支援,確保軍政指揮體系通訊不中斷。

雖然政府已經有多項措施加強通訊韌性,但海纜安全的重要性只會愈來愈高。2023年,中國漁船拖斷台灣與馬祖間的海纜,引發立法院關注,迅速修正《電信管理法》,把毀壞海纜納入處罰範圍,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立法之後,實務上如何蒐證與執法就非常重要,且也應提升資訊透明度與究責,以符合國際慣例。

圖為台電2018年進行海纜拉引上陸作業。(台電提供)圖為台電2018年進行海纜拉引上陸作業。(台電提供)

雖然,海上電纜損壞的司法管轄問題仍然複雜。根據國際海洋法,如果損壞發生在台灣的領海,台灣可行使司法管轄權;但若發生在專屬經濟區或公海,則需依船旗國法進行追訴。即使台灣目前在某些海域無法直接管轄,仍可進行臨檢或登船蒐證,以將資料交予船旗國後續處理。

除了在事後追究責任,亦需在事故前盡量預防,例如在「順興39」在基隆港外海拖斷中華電信海纜事故中可見,該貨輪在海纜區域徘徊多時,不合情理。在去年底波羅的海發生的Estlink2海纜發生被疑似俄羅斯影子艦隊截斷的事故後,北歐國家與英國合作,以人工智慧分析來自多個來源的數據資料,實時估計進入區域船隻的風險,北大西洋公約組織亦宣布,將加強各會員國的合作,分享數據資料及強化偵辦和維修技術等。

當台灣的聯外海纜受到破壞,影響的不只台灣,鄰近的國家同樣受影響。因此,如同北約國家彼此合作,台灣也勢必要與區域的日本、南韓、菲律賓等國家加強合作,從區域聯防及共同發展的角度出發,保障區域的整體通訊韌性。

圖為本月初在我北部外海滯留,疑似切斷基隆港外海底電纜的權宜輪「順興39號」。(本報資料照,海巡署提供)圖為本月初在我北部外海滯留,疑似切斷基隆港外海底電纜的權宜輪「順興39號」。(本報資料照,海巡署提供)

割斷海纜和其他網路連繫,近年在烏克蘭、中東等衝突中,已成為「灰色侵擾」的重要形態之一。根據《新聞周刊》最新報導,位於中國浙江省的麗水學院,曾於2020年開發在海床上拖斷海纜的技術及設施,並在中國申請專利,聲稱可用於更快速「截斷在中國海域的非法纜線」。雖然沒有辦法證實這些技術與近年世界各地的海纜事故有關,但中國針對海纜的戰略意圖,路人皆知。

海纜安全涉及國安、數位、司法等單位,為強化因應可能的風險,我們建議:持續建置異質多元網路、完善智慧監控與相關單位協力,並進一步尋求區域與國際上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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