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兵集團」越滾越大...超齡藝人還要當兵嗎? 相關Q&A一次看
近日被爆料出許多藝人用盡以上各種方式躲避兵役,引發軒然大波,並被暱稱「閃兵集團」;本報相關Q&A帶你了解更多背景資訊。(資料照,記者劉宇捷攝)
涂鉅旻/核稿編輯
〔記者劉宇捷/綜合報導〕服兵役是台灣成年男子的法定義務,但遭遇重大傷病或在學延畢等因素者,可申請延役或免疫。許多藝人近日被爆料用盡各種方式躲避兵役,引發軒然大波,並被暱稱「閃兵集團」。關於這些逃兵的藝人究竟在考量什麼?會不會被抓回去當兵呢?本報以Q&A方式,帶你了解更多背景資訊。
為何藝人們要逃避兵役?
一般來說,藝人的職涯高峰期通常集中在20多歲,而台灣男子通常也在這個年齡段服役。由於藝人擔心在服役期間無法公開活動,會中斷人氣與收入,影響演藝事業的延續性;因此,許多藝人擔心服役後「觀眾會遺忘自己」,導致演藝事業一蹶不振。
況且,演藝圈本來就競爭激烈,稍有空窗就可能被取代,尤其是偶像、男團成員,如果團體其他人持續活動,未服役者會擔心退伍後,無法回歸主流集團,這也是演藝圈高替換、高競爭的一個環境現象。因此,過去演藝圈曾存在「逃兵」不是太大問題的風氣,經紀公司甚至會幫忙規劃「如何避役」,直到社會與媒體高度關注後,這樣的行為才開始受到嚴厲批評。
根據媒體報導,圈內人士就指出,很多大咖的歌手跟偶像,都是先利用「延畢」來逃兵,早就已經是業內公開的秘密。另外,有時候藝人事業正值巔峰,到了緩徵期限不肯進去,才會鋌而走險,走上造假病歷這條路。
另外更現實的是,服兵役期間的薪資遠低於藝人本業收入,對高收入藝人而言,服役意味著一年以上的經濟中斷,對生活水準與財務安排會造成重大影響,能躲就躲。
藝人王大陸日前被爆逃避兵役,引發外界對演藝圈集體「閃兵」的關切。(資料照)
怎樣的條件可以延役?
依照我國《兵役法》的相關規定,有幾種狀況可申請延役。許多藝人會使用最常見的「在學延役」方式,也就是俗稱的「無限延畢」。
依《兵役法》規定,只要就讀經教育部承認的國內外高中、大學、碩士或博士班,皆可提出在學證明申請延役,該期限通常為就學期間至當年12月31日止,而博士班役男最長可延至滿33歲。若因休學、退學或未再註冊,延役資格將自動失效,需依法入伍。
另外,「家庭因素」也是一個合法原因。若役男為家中唯一扶養人,或需照顧父母、祖父母等直系親屬的重大疾病、身心障礙等,可申請延役,但這部分必須提供醫療證明、社會局或村里辦公室的實地訪視報告等文件,再經地方政府役政單位審核後,方能核准。
若役男若持有中華民國國籍但「長期旅居海外」,可申請「緩徵」,實務上效果等同延役。申請條件為:一年當中在國外居留時間超過183天,且不在台停留過久。此類緩徵屬「年年申請」,效期一年。
男星陳零九涉妨害兵役、偽造文書,今(14)
日被檢警拘提到案。(資料照)
怎樣的條件可以免役?
《兵役法》當中條列了數個合法終身免役的條件,其中又以「身體健康或體位因素」為藝人或是一般民眾最常使用的方式,這個因素多半完全不需服常備兵、替代役或補充兵。
役男在體檢中,若被判定為丙等體位(屬不適合服常備兵,可能需服替代役或補充兵),或丁等體位(完全不適服任何兵役),即可申請免役。常見條件包括嚴重氣喘、心臟病、癲癇、癌症、視力嚴重缺損,或例如如重鬱症、思覺失調症等重度精神疾病;此外,若體重過胖或過瘦達特定標準,也可被列入免役,以BMI來看,高於35或低於15者可能免疫。
此外另一個較為極端的做法是「放棄國籍」,若役男已依《國籍法》辦理正式放棄中華民國國籍,將不再具兵役義務,自動視為免役。但若仍持有雙重國籍,且未放棄中華民國國籍者,仍為依法徵集對象。
役男過了除役年紀才被發現,還要當兵嗎?
目前的除役年齡,針對義務役男為(含)36歲,補充兵役則為40歲。換言之,只要年滿36歲未服兵役者,即便從未被徵集過,原則上也不需再履行兵役義務。但若發現役男刻意偽造資料、隱匿行蹤、或長期旅居國外逃避徵兵義務,則可能涉及《兵役法》第65條所規範的逃兵行為,依法得追究刑責或處以罰鍰。
也就是說,超過除役年齡的役男原則上不再需服兵役,但若事後被查出屬於逃兵行為,仍得面臨法律責任追究。
一般來說,超過除役年齡的役男原則上不再需服兵役,但若事後被查出屬於逃兵行為,仍可能得面臨法律責任。圖為一年義務役男實施入伍期末鑑測。(資料照)
徵召前造假醫療證明逃兵 會受到什麼樣的懲罰?
若閃兵藝人以偽造假醫療證明逃避兵役來看,除違反了《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4條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外,偽造的醫療證明文件涉及變造診斷書、X光報告、病例摘要等,又構成《刑法》第210條所定的偽造文書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罰金。若該文件提交至戶政、役政等政府機關使用,則可能進一步觸犯《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情節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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