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轟伊朗地下核設施 以駐美大使:除了「巨型鑽地彈」還有其他手段
以軍針對伊朗的福爾多核設施進行打擊,但深埋地表下數十公尺的核設施核心地帶並未受損。圖為福爾多核設施空拍圖。(法新社)
涂鉅旻/核稿編輯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以色列13日針對伊朗大規模突襲,鎖定納坦茲(Natanz)、伊斯法罕(Isfahan)和福爾多(Fordow)等地核設施攻擊,不過,福爾多核設施位在伊朗北部山區,主建築處於地表下數十公尺,在以軍13日的空襲之下並無受損。以色列駐美大使萊特(Yechiel Leiter)16日表示,若要以空投炸彈摧毀福爾多地下核設施,美國是世界唯一擁有這種炸彈的國家。
以色列駐美大使萊特表示,若要以空投炸彈摧毀福爾多地下核設施,美國是世界唯一擁有這種炸彈的國家。圖為美軍GBU-57巨型鑽地彈。(法新社)
綜合外媒報導,萊特16日接受美國《Merit TV》訪問時提到:「若要從空用炸彈摧毀福爾多,全世界只有美國擁有這種炸彈,而是否選擇這條路,是美國需要做出的抉擇。」不過,萊特也強調,要「處理」福爾多,空投炸彈並不是唯一選項,還有其他方式。
萊特也透露,本週還可能會有另外一次針對伊朗的重大軍事行動,時間點大致落在週四或周五晚上。萊特說:「這行動會讓當初的『呼叫器行動』顯得非常簡單。」此處所指的呼叫器行動,是以色列去年9月針對黎巴嫩真主黨(Hezbollah)成員發動的攻擊,當時有大量真主黨成員使用的呼叫器和對講機幾乎同時爆炸,造成大規模傷亡。
福爾多核設施的主要核心位於地表下數十公尺,傳出內部空間設有近3000台鈾濃縮離心機,是伊朗主要的濃縮鈾製造地點之一,對於伊朗核試驗具有重大意義。萊特所提及的炸彈,是美國的GBU-57巨型鑽地彈,重達14公噸,長度達到6.2公尺,只有美軍的B-2轟炸機才能搭載GBU-57巨型鑽地彈執行任務。
傳統觀點認為,以色列本身並沒有類似的「鑽地彈」,加上美國也限制以色列取得「鑽地彈」,且以色列本身沒有能攜帶大型「鑽地彈」的重型轟炸機,因此,以色列目前無法有效打擊福爾多核設施的地下空間。但有部分人士認為,以色列可以透過攻擊福爾多週邊的發電廠或變電所來實現目標,讓福爾多核設施無法正常運作。
曾任美國中央司令部第13任司令的前美國陸軍上將沃特爾(Joseph Votel)認為,若決定動用美國的鑽地炸彈可能造成核污染,對平民構成危險,美國與以色列聯手進行這場被視為違反伊朗主權的非法攻擊,國際間也勢必對此產生強烈反彈。
曾任美國中央司令部第14任司令的前美國陸戰隊上將麥肯錫(Kenneth McKenzie Jr.)表示,就算川普授權美國B-2轟炸機投下巨型鑽地彈,在和以色列協調攻擊行動的過程中,仍會面臨多項技術性和高度機密性的挑戰。麥肯錫強調,除非伊朗襲擊中東的美國人員或資產,否則不太可能使用這種炸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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