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添斌/台北報導〕陸軍委託軍備局205廠製繳7.62公厘T108半自動狙擊槍(含狙擊鏡)、7.62公厘T108手栓式狙擊槍(含狙擊鏡)、12.7公厘重型狙擊槍(含狙擊鏡)、附屬裝備及整體後勤支援等事項,委製價款9億7463萬餘元,執行期程為2019至2022年度,規劃自2020年起分年交貨。但審計部查核發現,該狙擊槍委製案未通過初期作戰測評即簽訂委製協議書,核與規定不符,影響國軍狙擊戰力整備,已在今年6月函請國防部研謀改善。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國防部已於112年7月26日督促陸軍司令部依照國軍軍事投資建案作業規定,針對委製協議書簽訂時機、建案規劃及預算編制時程擬定精進作法,並納入建案作業講習案例宣導,以避免類案再生。
審計部本週發佈公告指出,陸軍司令部辦理該狙擊槍委製案,依國軍輕重型狙擊槍整體獲得規劃書之規定,須以通過初期作戰測評為前提簽訂委製協議書。
然而,審計部於112年4月查核發現,該委製案原規劃期程為108至111年度,陸軍司令部於109年5月29日與205廠簽訂委製協議書,其中7.62公厘T108輕型狙擊槍(含半自動及手栓式)於110年3月16日始通過初期作戰測評,12.7公厘重型狙擊槍截至112年4月21日止仍未通過初期作戰測評,核與前開整規書規定未合,致7.62公厘T108半自動狙擊槍含狙擊鏡交貨日期,從原規劃111年12月10日延至112年11月30日;12.7公厘重型狙擊槍含狙擊鏡交貨期程則尚未訂定,且其附屬裝備夜視鏡須延至113年6月30日始能交貨,預算執行期程則延至113年。
審計部表示,全案於111年度決算保留金額達8億6,467萬餘元,占委製金額88.70%,影響國軍狙擊戰力整備,審計部遂於112年6月函請國防部研謀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