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伊萱/台北報導〕《聯合報》連日報導「美國要求我國防部軍醫局研發生物戰劑」。美國在台協會(AIT)今駁斥,相關報導「沒有事實依據」;美國是首批簽署「禁止生物武器公約」國之一,美國完全遵守公約規定的義務,不在任何地方開發或擁有此類武器,也不支持任何人這樣做。
對於相關媒體報導,國防部已二度澄清內容不實,前行政院長蘇貞昌也出面說明其為假訊息。
AIT發言人對此表示,1972年時,美國是「禁止生物武器公約」的首批簽署國之一,該公約於1975年生效。
該發言人說明,公約內容明確規範,簽署國絕不得開發、製造、儲存或以其他方式取得、保存生物武器,包括類型與數量不適於和平用途的生物製劑或毒素,以及旨在將生物製劑或毒素用於敵對目的之武器、設備或運載工具。
同時,公約條款也指出,簽署國不得運送,或以任何方式協助、鼓勵、誘使任何組織單位製造或獲取前述的生物製劑、毒素、武器、設備或運載工具。
AIT發言人強調,在美國國務院網站上,可以查閱到「禁止生物武器公約」所列的各種詳細限制,這是美國的政策,「我們認真履行公約義務」。該名發言人駁斥相關報導「沒有事實依據」;美國完全遵守公約規定的義務,不在任何地方開發或擁有此類武器,也不支持其他任何人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