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賴清德今年3月發布17條國安因應策略,其中包含恢復軍審制度,藉此反制中國滲透。顧立雄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我國現今並非完成廢除軍事審判,而是區分平時與戰時,軍事審判制度會在戰時啟動,平時也應維持一定審判能量與制度運作。因此,國防部重啟軍事審判制度的目標,在於回應過去社會上,對其程序正義不足、法官人事安排不具獨立性、不符合公平審判原則等,國防部正一一進行改進。
顧立雄接續表示,國防部也在推動退俸停止發放的制度,根據現行《國安法》第13條規範,現在涉及不法行為者,只有判決確定才能停止發放退俸,但國防部認為,在一些重大危害國安的案件中,即使尚未判決定讞,只要情節重大,應該也能依法先行停止發放退俸。
因此,顧立雄說,國防部擬就《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參照《國安法》第13條的修法精神提出修正草案,此事由法務部主責,國防部則會配合提出對應草案,並由立法院審議,期盼此舉可以發揮嚇阻效力。